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打造中国针灸强市”的有关部署,贯彻落实中国针灸学会、北京市科协关于加强会员管理与大力发展会员的有关要求,加强学会的组织建设,确实掌握北京地区中医针灸人员的基本分布,体现 “三服务一加强”的学会工作定位,使本学会真正成为会员和北京地区中医针灸专业科技人员之家,本会拟建立会员数据库,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老会员的重新登记及换证工作,并在年内加大会员发展力度。请各单位予以支持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员重新登记工作
1.此次会员重新登记工作包括老会员办理重新重新登记手续和统一更换中国科协11位统一编码的新版“北京针灸学会会员证”。
2.本次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会员包括:(1)自学会成立(1987年)至2013年底期间申请加入北京针灸学会的会员。(2)曾是(有会员证)但一直未与学会联系的会员。(3)学会理事会顾问、理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3.会员重新登记手续:(1)填写“北京针灸学会会员登记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2)近期证件照(免冠,小2寸)2张(1张贴于登记表,1张办理新版会员证用)。
4.本会的单位会员分为理事会员(本会理事会成员所在单位)和团体会员(符合学会“团体会员管理条例”并提出申请者)。凡单位会员中在各岗位的中医针灸及相关人员均可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申请成为北京针灸学会会员(老会员填写“登记表”,新申请者办理入会手续)。请单位会员负责人填写“北京针灸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2)及“北京针灸学会会员汇总表”(附件3)。
5.老版北京针灸学会会员证不需上交。自新版会员证发放后,老证自行失效(在“北京针灸学会网”上公布)。
二、新会员发展工作
1.本学会是服务于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中医针灸及其相关专业科技人员的科技类学术社团,凡有意加入并符合本会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北京针灸学会会员。会员的有关条件、权利、义务请参阅《北京针灸学会章程》第三章会员(附件4)。
2.本会理事会成员和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均有责任及义务积极开展会员发展工作。
3.入会申办手续:(1)填写“北京针灸学会入会申请表”(附件5),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2)近期证件照(免冠,小2寸)2张(1张贴于入会申请表,1张办理会员证用)。(3)非单位会员的个人会员需同时缴纳会费(50元/年/人),建议一次性缴纳4年会费(200元)。学会将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监制的“会费统一收据”(可做单位报销用)。
三、有关说明
1.为配合中国针灸学会的会员发展工作,本会负责承办北京地区的中国针灸学会会员入会申请及手续办理工作。中国针灸学会的个人会费标准为350元/5年/人,颁发“中国针灸学会会员证”。有关事宜可登录“中国针灸学会网”http://www.caam.cn/查看。
2.为加强学会的全面管理,为北京地区的针灸会员提供属地性服务,凡在京的中国针灸学会会员均可享受北京针灸学会会员的权利,并统一纳入“北京针灸学会会员数据库”的分类管理。请中国针灸学会在京会员积极配合本次工作,填写并上交“北京针灸学会会员登记表”。
3.会员重新登记换证工作的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4.本文件和相关表格,可登录http://www.bjaam.org.cn(北京针灸学会网)的下载专区下载。
5.因学会办公地点正在变更中,请将各类表格、会员照片、会费(学会将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会费收据,可报销)等送交或快递到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针灸门诊(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6号,100020)。
6.联系人:黄毅(13311017533)
北京针灸学会邮箱:bjzjxh9495@126.com
北京针灸学会网址:http://www.bjaam.org.cn
附件: 1. 北京针灸学会会员登记表(老会员填写)
2. 北京针灸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单位会员填写)
3. 北京针灸学会会员汇总表(单位会员填写)
4. 《北京针灸学会章程》节选,第三章会员
5. 北京针灸学会入会申请表(新会员填写)
北京针灸学会
二O一四年五月九日